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24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股東紅利-現金新台幣267,815,700元,依100/2/28已發行並流通在外股份172,784,323股
計每仟股可無償配發現金1,550元。
員工紅利-現金新台幣42,450,420元。
董監酬勞-現金新台幣5,660,056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股利分配案俟一○○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股東紅利之
配息基準日。
(2)嗣後若因本公司股本變動致影響實際配發比例,擬授權董事長依實際情形調整之。
(3)本公司擬議配發九十九年度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之分配總金額與九十九年度認列費用
帳列金額無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