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9/30
2.發生緣由:依 OTC 93年9月30日指示辦理。
茲就本公司發行之公司債「青雲一」本次二年到期賣回權行使等財務資訊情形說明如下:
一、本公司發行之國內第一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以下簡稱「青雲一」)至93年9月16
日屆滿二年到期,依據本公司「青雲一」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規定,債券持有人於
93/08/17~93/09/16選擇行使賣回權之資金需求總額計新台幣131,100,000元。
二、本次二年到期賣回權行使資金將於93/10/05電匯予賣回權行使之債權人。
三、本次償債資金來源:以現金及約當現金償付,不足部份動撥銀行融資額度,倘若公司
無法動撥銀行融資額度,則已取得董事長將負擔資金缺口全責之聲明書,償還公司債資
金絕對無虞。
四、截至93/09/29未受限制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83,987仟元
五、截至93/09/29全體銀行現金融資額度與使用情形:
現金融資額度:761,000 仟元
已動用額度:572,500 仟元
現金額度餘額:188,500 仟元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