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8/30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青雲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
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
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暨一般公認審計準
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
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
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
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四(七)所述,青雲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
六月三十日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分別為6,287仟元及25,090仟元,遞延貸
項金額分別為36,402仟元及0仟元,累積換算調整數分別為5,041仟元及639仟元,
暨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相關之投資損失分別為22,866仟
元及5,051仟元,係以該等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為依據,
又如財務報表附註十一所述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亦未經會計師查核。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各該被投資公司之財務報表倘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對財務報表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青雲國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
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