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8/03
2.私募資金來源: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及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一年
六月十三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函規定之對象募集之。
3.私募股數:不超過貳仟伍佰萬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私募總金額:視市場價格決定,請參閱私募價格。
6.私募價格:私募價格擬暫訂以本日董事會決議日之收盤價為基準,如收盤價高於每股八
元,則以收盤價為準,如低於八元,則以每股八元為訂價,惟實際之發行價格擬提請股
東會授權董事長依發行當時之市場狀況及本公司獲利狀況訂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無
8.原股東認購股數:無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
相同,惟該等普通股之上櫃及再行賣出將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為之。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資金運用計畫項目及進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