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8/25
2.公司名稱:合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行使債券贖回權暨訂於99年10月25日
終止櫃檯買賣等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
(一)、依本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
定,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一個月之翌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止,本轉換公司債
經債權人請求轉換後,其尚未轉換之債券總金額低於發行總額之百分之十者,本公司
得於其後任何時間,以掛號寄發債權人一份三十日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予本轉
換債券持有人,並函請櫃買中心公告,並於該期間屆滿時,按本轉換債面額以現金贖
回。
(二)、通知及受理轉換公司債贖回期間:99年9月23日至99年10月22日
(三)、轉換公司債收回基準日:99年10月22日
(四)、轉換公司債終止櫃檯買賣日期:99年10月25日
(五)、債券收回手續
1.採帳簿劃撥方式:請檢附(1)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表格可由
各券商取得),並填妥匯款帳號、加蓋集保帳戶印鑑;(2)證券存摺;(3)印鑑卡;(4)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至證券商辦理債券收回手續。
2.債權人得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為
憑),若債券持有人於「債券收回通知書」所載債券收回基準日前,未以書面回覆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者,本公司則按當時之轉換價格5.43元,以通知期間屆滿日為轉
換基準日,將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
(七)、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包括地址及電話): 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125號B1 電話:(02)2502-7755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