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4/03/01
2.私募資金來源: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第一項特定對象募集之。
3.私募股數:不超過普通股肆仟參佰萬股。
4.每股面額: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私募總金額:視當時發行價格訂定。
6.私募價格:以不低於本公司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後之淨值作為本次私募普通股定價
參考之依據,惟實際發行價格,擬授權董事長視當時發行市場狀況及本公司獲利情形
訂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辦理,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
之普通股相同。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考量籌集資金之時效與便捷特性,用以充實公司營運資金。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無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無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