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11/19
2.減資緣由:為維護股東權益,買回庫藏股股份依法應辦理註銷股份作業。
3.減資金額:新台幣150,000,000元。
4.消除股份:15,000,000股。
5.減資比率:9.72%。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393,000,0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減資基準日訂為93年11月30日。
二、本公司除依法辦理各項登記外,凡本公司債權人對上述有任何異議,請於三十一
日內以書面提出,以便依法辦理,逾期視為無異議,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