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1年03月08日。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本公司擬由資本公積中提撥48,750,450元轉增資發行記名式普通股
4,875,045 股,每股面額10元。經本次股東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
核准後,授董事會另訂配股基準日。依該配股基準日
(實收股本減除庫藏股後)股東名簿記載股東持有股數,每仟股無償
配發5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股份,依公司法240條規定以現金分派
之,並統由本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按面額承購。本次增資發行新
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