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9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股東現金紅利53,191,990元(暫訂每股配發0.12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配發新股除權基準日及辦理其餘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俟呈
奉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另行訂定之。
(2)嗣後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轉換或註銷、本公
司員工執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認股權利、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或可
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等情形,致影響本公司分配股利基準日
之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股票(現金)股利分配比率因此發生
變動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本次盈餘分派案決議之
股票(現金)股利金額,按分派股票(現金)股利基準日實際
流通在外股數調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