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5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暫訂25,000 仟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5.發行總金額:暫訂新台幣500,000仟元。
6.發行價格:依法令規定訂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二六七條規定,擬提撥增資發行股數之
15%,即3,750仟股(暫訂)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一規定,擬提撥增資發行股數之
10%,即 2,500仟股(暫訂)對外公開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擬以增資發行股數之75%,即18,750仟股(暫訂
),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分別認購之。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
東在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不足
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與對外公開承銷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
申報拼湊之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原有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實際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擬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規定及視市場狀況與證
券承銷商議定之。本次現金增資之實際發行價格,若因市場情形之變動,將
依「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第一項
規定予以調整。
(2)如因募集股數變化,或每股實際發行價格因市場變動而調整,致募集資金
不足時,其差額將以自有資金因應;惟若致募集資金增加時,則作為充實營
運資金之用。
(3)本次現金增資於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授權董事會訂定增資基準日
及其他辦理發行新股之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