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1)當事人:本公司負責人
(2)法院名稱及處分機關:臺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3)相關文書案號:99年度金重易字第8號
2.事實發生日:100/10/06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負責人柯長崎之轉投資事業因土地、建物及機器設備
設定抵押權查封拍賣問題,與他人產生糾紛,遂謂本公司負責人柯長崎犯有刑法第342
條背信等罪嫌。
4.處理過程:目前已進入法律程序,一切靜待司法審理。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此屬個人行為,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
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當事人已委任律師進行處理;本公司將待判決確定後,
再依判決內容依法處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