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00510
2.增資資金來源:(1)87年現金增資溢價資本公積中提撥NT$104,523,650元,轉增資發
行新股10,452,365股。(2)89年度盈餘分配之股東股利中提撥NT$44,795,850元,轉增
資發行新股4,479,585股。
3.發行股數:14,931,95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正。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49,319,500元
6.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正。
7.員工認購或配發股數:無。
8.公開銷售股數: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由原股東按照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每
仟股無償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新股70股及盈餘轉增資新股3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本次配股不足壹股之畸零股份,得由股東於配
股基準日次日起5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拼湊壹
整股,拼湊不足按面額折付現金,尚有剩餘之畸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請特定人按面額
承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長期借款。
13.其他應敘明事項:(1)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增資登記後三十日內配發,屆時
當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2)本公司定於90年6月3日為配息、配股基準日,依法自民國90年5月30日至同年6月3日
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過戶之股東,務請於90年5月29日星期二
下午五時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
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妥過戶手續。
(住址:台北巿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3613033。
(8)本次現金股利謹訂於90年7月11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代理部代為發放(發放至元)。
(9)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