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NA
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新台幣20,501,851元(每仟股配發90元)。
股票股利新台幣47,837,660元(每仟股配發21股)。
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新台幣20,501,851元(每仟股配發92.78184998元)。
股票股利新台幣47,837,660元(每仟股配發21.64910180股)。
4.變更原因:
因於配股配息基準日前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買回本公司股份,致影響流通在外
股份數量,對股東配息率因此有所變動,至目前為止庫藏股餘額為6,830仟股,
實收資本227,798,336股,減除前項買回之股數,本次可參與股利分配之股數為
220,968,336股,董事長重新訂定配股及配息率。
5.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已於100年8月1日董事會決議,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如因本公司已發行之
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成普通股或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成普通股等
相關作業,致本公司於配股配息基準日前實際流通在外股數有所變動而影響股東配股
配息比率發生變動者,依法授權董事長依實際情況調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