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7/16
2.減資基準日:99/06/23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為辦理民國九十九年減資換發股票,茲依財團法人
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
暨「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規定,擬訂本作業計畫。
二、本次換發之股票,為本公司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
235,158,32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金額總計新台幣
2,351,583,210元。
三、本次減少資本新台幣762,097,55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
76,209,755股,減資比率為32.40785%。
四、減資後換發新股股份計158,948,566股,實收資本額為
新台幣1,589,485,660元。
五、本次減資換發股票,按「減資換票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
之股東持股比例計算,每仟股換發675.9215股(即每仟股減除
324.0785股),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
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數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
按面額認購之。
六、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舊股票櫃檯最後交易日:民國99年8月17日
(2)舊股票停止櫃檯買賣期間:民國99年8月18日至99年9月3日
(3)減資換票最後過戶日:民國99年8月19日
(4)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99年8月20日至99年9月3日
(5)減資換發無實體新股票基準日:民國99年8月24日
(6)減資新股票上櫃買賣日(暨舊股票終止上櫃日):民國99年9月6日
(7)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原上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
七、換發程序及手續:
(1)由於本公司本次換票後新股已全面採無實體發行,故請尚未在證券商
營業處所開立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
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於新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櫃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3)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4)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博愛路一段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
4.換發股票基準日:99/08/24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減資換發之股份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99/09/06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