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文化路24號之土地及建物(建新段建新小段)
2.事實發生日:100/1/11~100/1/11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土地7,431平方公尺,建物29,000.4平方公尺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陸億伍仟萬元(未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欣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處份固定資產利益約新台幣2.5億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付款條件:依買賣契約書所訂:
(1)簽約款10%:新台幣0.65億
(2)備齊過戶文件並用印後三日內20%:新台幣1.3億
(3)稅捐機關核發稅單並完稅後三日內50%:新台幣3.25億
(4)產權登記完畢點交無誤次一銀行工作日20%:新台幣1.3億
契約限制條款: 無
其他重要約定:雙方辦理完稅手續時,買方應簽發與尾款同額且指定賣方為受款人之
禁止背書轉讓商業本票一紙,以作為尾款擔保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不動產估價事務所之鑑價報告
決策單位: 群茂科技(股)公司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估價機構: 信義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臺幣6.4億元
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遲維新
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九十一)北市估字第○○○○○一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擬實現利益,活絡資金運用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21.其他敘明事項:
1.群茂科技(股)公司處分主要營業財產議案於民國99年11月11日經股東臨時會通過,
並於民國100年1月11日與欣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簽訂買賣土地及建物正式契約。
2.本公司投資群茂科技(股)公司之持股比率計37.66%。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