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1/1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5/10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868號11樓。
4.召集事由:俟本公司下一次董事會決議後補行公告。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3/12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5/10
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
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
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
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
論。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100年3月4日起至100年
3月14日止,每日上午九點至下午五點,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書面提案,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上述期間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書面提案手續。
受理提案處所:系統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八六八之三號
十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