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8/18
2.公司名稱:訊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一、依據公司法第281條準用同法第73條規定辦理。二、本公司業
經100年6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為彌補累積虧損辦理減資新台幣372,973,700
元,並銷除已發行股份37,297,370股,減資比例約為26.5780%。減資後實收資
本額為新台幣1,030,343,470元。三、本次減少之股份,按減資換票基準日股東
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計算(計算至股為止),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
面額以現金(計算至元為止)給付予該股東,所有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由董事
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減資換發之股份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四、本次
減資案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會訂定減資基準日及處理其他相關事宜。
五、本次辦理減資之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為因應客觀環境而有所修正
時,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六、特依公司法二八一條準用第七十三條之規定,
公告減資事宜。如貴債權人對於前項減資之決議有異議者,請自本公告刊登後三
十一日內(100年8月20日至100年9月19日)以書面向本公司表示異議,逾期未表示者
即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