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8/18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0/10/04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工業東二路1號科技生活館302會議室。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私募報告案。
(2)本公司減資報告案。
二.討論及選舉事項:
(1)修訂本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
(3)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案。
(4)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案。
(5)董事監察人全面改選案。
(6)解除新任董事競業限制案。
三.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9/05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10/04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依發行及認股辦法規定,於上述普通股停止過戶期間,
停止行使認股。
2.凡參加臺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臺灣
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
3.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臨時會開會三十日前分別寄送各股東,屆時如尚未收
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洽詢。
電話:(02)2381-6288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
之股東,將以公告方式為之(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se.com.tw),不另行寄
發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
4.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
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本次100年度股東臨時會之議案,惟以一議案為限,且
提案內容不得超過三百字(含標點符號),否則該提案不予列入。另依法規定有下
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
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凡欲辦理提名之股東,請於受理期間100年8月19日起至100年8月29日止於書
面提案上註明股東戶號、戶名並加蓋股東印鑑或簽名後,親自(如為郵寄者其郵件
送達日必須在受理提案截止日當日前)送達本公司(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工業東九路
30號一樓)。本公司將彙總所有提案並檢核貴股東相關提案資格無誤後,送交本公
司董事會審核辦理並於法定期限內函覆。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9/5
6.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