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7/21
2.私募資金來源: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對象募集之
3.私募股數:6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私募總金額:新台幣424,800,000元
6.私募價格:新台幣7.08元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
後除依證券交易法43-8條規定外,原則上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於交付
滿三年後,擬依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上市交易。除以上規定,
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定價日:100年07月21日
(2)價格訂定方式:本次私募價格係依據本公司100年6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所定
之訂價原則訂定之,以定價日100年7月21日前1個營業日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
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即新
台幣8.85元,及定價日100年7月21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
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即新台幣8.58
元,以此二基準計算取其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並以該參考價格之八成即每
股新台幣7.08元為本次私募普通股現金增資案之發行價格。
(3)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繳款期間為:民國100年7月25日起至民國100年8月4日止。
(4)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100年8月4日。
(5)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及其他相關未盡事宜等﹐如因相關
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
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