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5/1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2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工業東二路1號科技生活館302會議室。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
(2)監察人審查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案。
(2)承認本公司九十九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背書保證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2)修訂「資金貸與他人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3)擬辦理減資案。
(4)擬辦理私募增資普通股案。
4.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30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28
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依發行及認股辦法規定,於
上述普通股停止過戶期間,停止行使認股。
2.凡參加臺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
將依臺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
3.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分別寄送各股東,屆時
如尚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
部洽詢。電話:(02)2381-6288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持有記名
股票未滿一仟股之股東,將以公告方式為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mops.tse.com.tw),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
4.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
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本次99年度股東常會之議案,惟以
一議案為限,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三百字(含標點符號),否則該提案不
予列入。另依法規定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
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凡欲辦理提案之股東,請於受理期間100年4月25日起至100年5月4日止於書面
提案上註明股東戶號、戶名並加蓋股東印鑑或簽名後,親自(如為郵寄者其郵
件送達日必須在受理提案截止日當日前)送達本公司(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工業
東九路30號一樓)。本公司將彙總所有提案並檢核貴股東相關提案資格無誤後
,送交本公司董事會審核辦理並於法定期限內函覆。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30
6.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