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2/09/16
2.買回股份目的: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而買回,並辦理銷除股份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923658321
5.預定買回之期間:920917~921114
6.預定買回之數量:5000000股
7.買回區間價格:7~11
8.買回方式:自櫃檯買賣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74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及金額: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92年3月7日~92年4月6日已買回股數共2,325,000
股,並於92年7月29日完成股份註銷。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本公司於92年3月7日申報買回本公司股份5,000,000
股,因受價量因素,致期限屆滿僅買回2,325,000股,未全數執行完成。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本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依「證券交易法
」第二十八條之二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相關規定,擬定買回本公司
已發行股份之計劃(詳附件一),及出具董事會聲明書(詳附件二)。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
讓辦法: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
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
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一·七四,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
之一五·一五 ,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
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太欣半導
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下限計算,對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
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並未產生重大影響或變動.該公司本次買回
股份每股單價在七至十一元之間,應屬合理.
18.其他證期會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