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2/03/06
2.買回股份目的: 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而買回,並辦理銷除股份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1164359855
5.預定買回之期間:920307~920406
6.預定買回之數量:5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10~12
8.買回方式:自櫃檯買賣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75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及金額: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本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依「證券交
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相關規定,擬定買回
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計劃(詳附件一),及出具董事會聲明書(詳附件二)。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
讓辦法: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
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上述買回股份總數,
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一·七五,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占本公司流動
資產之百分之十 五·一六,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
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依本會計師意見,太欣公
司本次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下限計算,對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
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並未產生重大影響變動.該公司本次買回股份每股
單價在10至12元之間,應屬合理.
18.其他證期會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