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1/08/30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太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
負債表,暨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
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暨一般公認審計準
則之規定,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
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
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
。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四.6所述,太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
九十年六月三十日資產負債表所列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金額分別為新台幣
2,942,566仟元及1,909,089仟元,分別佔資產總額之65.35%及38.74%,民國九十一年
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投資淨(損)益係依被投資
公司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予以認列,金額分別為新台幣(116)仟元及11,698仟元
,分別佔稅前淨(損)利(0.06%)及27.48%。又如財務報表附註十一.2所述轉投資事業相
關資訊,亦未經會計師查核。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太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六
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財務報表,若能取得被投資公司經會
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可能有所影響及財務報表附註十一.2有關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未
經會計師查核外,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
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太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
一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六
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如財務報表附註三所述,太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自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起對於子
公司持有該公司股票之會計處理改依照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號「庫藏股票會計處
理準則」規定視同庫藏股票處理之。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