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得利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案

股票代號:5301 寶得利
發布時間:2011-04-29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9 2.私募資金來源: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對象募集辦理。 3.私募股數:以私募方式發行新股上限參千萬股普通股,由股東會授權 董事會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分三次辦理,並得暫緩、取消發行。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私募總金額:依最終私募價格計算之。 6.私募價格: (1)本次私募普通股現金增資價格之訂定,應不低於定價日前ㄧ、三或五個營業日 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 反除權後之股價,以及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數 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平均每股股價,孰高者為 參考價格,私募普通股每股價格之訂定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 (2)參考價格以100年4月29日董事會前30個營業日平均價格(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 計算,參考價格暫定為新台幣10.22元,私募價格暫訂為新台幣8.18元,惟實際定 價日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並於價格訂定二日內公告。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普通股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募集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借款降低銀行負債, 強化財務結構,降低資金成本,更新機器設備。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本案之私募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 募集金額或其他相關事宜等,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及基於營 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 依當時市場狀況修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