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8/19
2.發生緣由:
壹、本公司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08月18日金管證發字
第1000037464號函准予公開發行及100年08月19日董事會決議全面
發行無實體發行股票作業。
貳、本公司辦理全面換發無實體作業公告如后:
一、本公司無實體發行之股票:
歷年已發行之股份,計普通股20,263,31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
計新台幣202,633,140元。換發新股之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
股份相同,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一股。
二、自無實體新股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三、無實體換發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
(一)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0年08月23日起至100年09月06日
止。
(二)換股基準日:民國100年08月27日。
(三)換發新股開始換發日期:自民國100年09月07日起開始受理股票換發無
實體新股。
(四)無實體新股開始買賣同時舊股票終止買賣。
四、無實體股票相關程序及手續:
(一)欲將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
1.請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 。
2.請備妥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務部辦理或以通訊方式辦理。
(1)全部舊票(2)蓋妥本公司所寄發之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暨登錄通知書原留印
鑑。(3)原留印鑑(尚未留存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二)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 貴股東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
附股票劃撥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辦理。(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22號5樓,
電話:02-2563-5711)
(三)郵寄辦理股票劃撥者:請 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填妥並加蓋原印鑑之相關文
件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部辦理,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誤失情事,請貴股東自行辦理
股票掛失手續。
(四)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集保帳號,股東如需於市場上
轉讓股票時,仍需提供集保帳號,否則將無法轉讓股票。
五、股票換發相關作業及劃撥處所:
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22號5樓
電話:(02)2563-5711。
辦理時間:每日上午08:30至下午04:30,星期例假日除外。
六、特此公告。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