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99/08/17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99/01/21
3.變動原因:募集資金於運用過程中,考量以更積極的「償還銀行借款」方式,
來降低負債比率及節省利息支出,以確保公司改善財務結構及降低營運風險,
可達到立竿見影的效果;惟執行過程未諳有關法令規範,需將資金用途中,
「充實營運資金」與「償還銀行借款」作一明確界定且依法應辦理該次私募
增資資金用途計劃變更作業程序。故擬建議比照公募計畫變更之程序,
經董事會通過該次資金用途變更後公告,並提報股東會追認。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
變更前 充實營運資金NT365,250,000元
變更後 充實營運資金NT91,524,377元及償還銀行借款NT273,725,623元
5.預計執行進度:99年第一季執行完畢
6.預計完成日期:99年第一季執行完畢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變更前 改善公司財務結構、強化公司競爭力、提昇營運效能
變更後 負債比由60.28%降至50.18%適度減輕公司財務負擔及穩定獲利水準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變更後可降低負債節省利息支出NT5,252,739元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變更後負債比降低,節省利息支出,
對股東權益無不利之影響。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私募現增無申報生效日期,內容第2點因輸入格式為日期欄位,
故輸入私募資金募足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