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99/06/1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東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張東益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本公司關係企業及子公司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東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張東益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惠陽東威電子製品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廣東省惠州市惠陽區新墟鎮東風管理區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生產經營各種音箱、CD、VCD、MP3及相關訊息化產品或周邊裝置、DVD等系列產品、液
晶顯示器、液晶電視機、等離子電視機、機頂盒等電子產品及零部件。產品100%外銷。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