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9
2.增資資金來源:98年度員工紅利暨盈餘轉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自
民國九十八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股票股利新臺幣
9,037,940元,發行新股903,794股;員工股票紅利新
臺幣61,122,536元,其發行股數以股東會前一日收盤價
並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為計算基礎計算之,計算不足一
股之員工紅利以現金發放。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70,160,476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員工股票紅利新臺幣
61,122,536元,其發行股數以股東會前一日收盤價並考
量除權除息之影響為計算基礎計算之,計算不足一股之員
工紅利以現金發放。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配發7.8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一股之
畸零股,由股東自基準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湊足整股
之登記,倘有剩餘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
,統由本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增資案所訂各項如經主管機關核示必須變更時,
授權董事會辦理。
(2)配發新股基準日,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
會另訂增資配股基準日,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
載所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配發7.8股,另每股配
發現金股利新台幣6.42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