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9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東現金股利每股配發6.422元,總計新台幣
744,123,825元。股東股票股利每股配發0.078元,總計新台幣
9,037,940元。合計每股配發股利6.5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董事會擬議配發董事、監察人酬勞新台幣12,224,507元。
(2)董事會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142,619,252元。員工股票
紅利新台幣61,122,536元。
(3)員工紅利中提撥新台幣計61,122,536元轉增資,其發行股
數以股東會前一日收盤價並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為計算基礎
計算之,計算不足一股之員工紅利以現金發放。
(4)董事會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事、監察人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
餘為7.91元。
(5)惟若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員工執行員工認股權等情事,致股
本總額發生變化而調整每仟股配發數額時,股東配股率與現
金股利之配發率等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
會辦理變更相關事宜,屆時將另行公告。
(6)俟99年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息基準日。
(7)本次盈餘優先分配98年度盈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