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新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九十三年度上半年財務報告經會計師出具非無保 留意見之查核報告

股票代號:5202 力新
發布時間:2004-08-18
主旨:公告本公司九十三年度上半年財務報告經會計師出具非無保 留意見之查核報告
1.事實發生日:93/08/18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力新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 暨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 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 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 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 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 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 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七所述,力新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 月三十日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投資餘額分別計新台幣19,471仟元及19,309仟元及民國 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長期投資貸餘分別計新台幣451仟元及196仟元,暨 民國九十三及九十二年上半年度相關之投資損益分別計收益新台幣4,572仟元及損失 2,423仟元,係以該等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為依據計算。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該等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倘經會計師查核,對於 力新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及九十二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之可能影響外, 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 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力新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 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經營成果 與現金流量。 力新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 ,主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除第三段所述者外,亦經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 程序予以查核。據本會計師之意見該等科目明細表在所有重大方面與第一段所述財務 報表相關資訊一致。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 陳 忠 勤 會 計 師 范 有 偉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0930128050號 台財證六字第0920123784號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三 年 八 月 三 日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