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新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九十二年度上半年財務報告經會計師出具非無保 留意見之查核報告

股票代號:5202 力新
發布時間:2003-08-28
主旨:公告本公司九十二年度上半年財務報告經會計師出具非無保 留意見之查核報告
1.事實發生日:92/08/28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力新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 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 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 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 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 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 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六所述,力新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六月三十 日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投資餘額分別計新台幣19,309仟元及16,102仟元及民國九十二年 六月三十日之長期投資貸餘計新台幣 196仟元,暨民國九十二及九十一年上半年度相關 之投資損失分別計新台幣 2,423仟元及12,509仟元,係以該等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 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為依據計算。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該等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倘經會計師查核,對於力新國 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及九十一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之可能影響外,第一段所 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 製,足以允當表達力新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之財 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力新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上半年度之財務報表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主 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除第三段所述者外,亦經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 以查核。據本會計師之意見,該等科目明細表在所有重大方面與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相 關資訊一致。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 郭 俐 雯 會 計 師 范 有 偉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0920123784號 台財證六字第0920123784號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二 年 八 月 十 八 日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