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5/14
2.私募資金來源: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特定人募集之。
3.私募股數:5,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私募總金額:新台幣60,000,000元。
6.私募價格:新台幣12元。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
股相同,惟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本公司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
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情形外,其餘受限不得轉讓;並於私募之普通股交付日滿三年後
,依相關法令規定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及上櫃交易。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本次私募資金旨在充實公司營運資金並改善公司財務結構,以
因應未來業務發展之需,有效降低公司之營運風險。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本公司定價日前五個營業日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
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平均每股股價之三成為原則。
(2)本次私募普通股繳款期間訂為99年6月8日至99年6月10日。
(3)本次私募普通股增資基準日訂為9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