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4/06
2.減資基準日:92/12/25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壹、計劃書內容:
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39,780,000股每股
為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397,800,000元整。本次減資新台幣171,054,000元整,
銷除已發行股份17,105,400股,目的為彌補虧損,改善財務結構。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
新台幣226,746,000元整,分為22,674,6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二、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數,每仟
股換發新股票570股(即每仟股減少430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計算,以
現金給付之,其股份由本公司董事會洽特定人按面額洽購。
三、換發日程:
(1)停止過戶期間:民國九十三年四月廿五日起至民國九十三年五月廿四日。
(2)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民國九十三年四月廿一日起至民國九十三年五月廿四日。
(3)換票基準日:民國九十三年四月廿九日。
(4)新股票開始換發日期:民國九十三年五月廿五日起開始受理換發新股票。
(5)新股票上櫃買賣同時舊股票停止上櫃日期:民國九十三年五月廿五日。
本次換發新股票,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貳、股票簽證機構:台北銀行信託部。
參、換發新股票之手續及地點:
1.已辦妥舊股票過戶手續者,請股東攜帶舊股票、原留印鑑及本公司寄發之換發申請書
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之,換發後先發給保管股票領取憑單,再憑保管股票領取
憑單領取新股票。
2.買進尚未辦理過戶者,請股東攜帶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相關證明文件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及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之,換發後先發
給保管股票領取憑單,再憑保管股票領取憑單領取新股票。
3.舊股票存放於集保之股東:逕由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統一換發。(若有畸零
股款移作劃撥費用)
4. 郵寄申請換發新股票者,請用掛號郵寄,以免遺失。
5. 換發地點: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0號11樓,電話:(02)23826789。
肆、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伍、本計劃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3.3.24台財證三字第0930110846號函准予備
查在案。
4.換發股票基準日:93/04/29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93/05/25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