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2/08/27
2.私募資金來源:依證交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之對象募集之。
3.私募股數:不超過20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私募總金額:視市場價格決定,請參閱私募價格一欄。
6.私募價格:每次私募價格之訂定擬依據本公司普通股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櫃檯買賣中心定價日當日之收盤價或定價日前一段時間(不超過三十個營業日)
(含定價日)本公司普通股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之平均收盤價,
溢價5%以上,作為每次私募普通股之參考價格,實際發行總額及價格授權
董事長視當時市場狀況決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無
8.原股東認購股數:無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
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發行後
三年內原則上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於發行滿三年後,擬依證券交易法等
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本次私募之普通股上櫃交易。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無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無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發行總額不超過6,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十元之
普通股,分兩次發行,每次為3,000,00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