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日期:900627
2.重要決議事項:
壹、承認事項
承認事項(一)
案由:本公司八十九年度決算報告,提請 承認。
說明:1.本公司八十九年度營業報告,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
表及主要財產目錄業經會計師查核完竣,並經本公司監察人查核完竣,認為尚無
不符,敬請 鑒察。
2.前項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請參閱本手冊第8頁至第14頁。
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出席股東無異議鼓掌一致表示照案通過。
承認事項(二)
案由:本公司八十九年度之盈餘分配表,提請 承認。
說明:1.本公司八十九年度之盈餘除依法提列法定盈餘公積10%外,擬每股配發新台幣
一元現金股利,並俟股東會通過後由董事會另訂除息基準日及發放日期.
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出席股東無異議鼓掌一致表示通過。
貳、討論事項
討論事項(一)
案由:擬修訂公司章程增列股利政策及修改董事席次案.
說明:依89.1.3台財証(一)字第100116號函,上市上櫃公司需於公司章程明定具體之股
利政策,因此擬修公司章程第29條內容。
?因應實際需要擬修改公司章程第21條及第34條內容,提請公決。(詳如第4頁章程修正
對照表)
股東戶號 000315 吳蕙如,針對章程第二十九條股政策第2點 建議修正為
本公司每年決算所得盈餘,除完納一切稅捐外,應
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得依股東會
決議分配之,但其中應提百分之一為員工紅利,百分之五為董監事酬勞,且分配之總額不
得低於可分派盈餘的百分之三十。現金股利所佔以不低於分配總額之百分之五十為限,
惟每股股利若低於0.2元,得不分派。
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出席股東針對修正案無異議鼓掌一致表示通過。
選舉事項(一)
案由﹕增選外部獨立監察人及董事各一席案.
說明﹕為符合本公司於櫃檯買賣中心第198次上櫃審議委員會中之承諾,擬增選外部獨立
監察人及董事各一席,提請 選舉。
選舉結果 : 董事當選名單 : 洪信圭 任期 : 自 90.06.27 至 91.06.28
監察人當選名單 : 林如旭 任期 : 自 90.06.27 至 91.06.28
3.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