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日期:910704
一、 本公司九十一年七月三日 董事會決議 :
1.普通股現金股利配發基準日 : 九十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2.普通股現金股利發放日期 : 九十一年八月 二 日。
二、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自九十一年七月二十四日起至九十年七月二十八
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敬請於九十一年
七月二十三日(星期二)下午四時三十分以前駕臨或掛號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
台証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九十六號地下一樓
辦理過戶手續。參加集保戶者,由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統一
辦理過戶手續。
三、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