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0/06/10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本公司100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盈餘24,255,676元配發現金股
利,每股配發0.4元(發放至元止),配發不足一元之畸零款項金額,轉列公司其他收入
處理。
4.除權(息)交易日:100/06/30
5.最後過戶日:100/07/01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7/04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7/08
8.除權(息)基準日:100/07/08
9.其他應敘明事項: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因最後過戶日100年7月3日適逢星
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於100年7月1日下午四時前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
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100年7月3日最後過戶日之郵戳為憑,俾享受
配息權利。
依本公司100年6月10日董事會決議:
(1)現金股利預計自100年7月27日起發放,委由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務代理部以支
票或匯款方式發放,其匯費及支票掛號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2)股票過戶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博愛路35號4樓,電話
:02-23610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