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祺 重大訊息 - 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日期及相關事宜

股票代號:5015 華祺
發布時間:2010-03-08
主旨: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日期及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08 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5/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中壢市松江北路二十九號本公司103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98年度營業及財務報告。 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98年度各項財務報表、營業報告書及盈餘分配案報告。 3、背書保證情形報告。 4、轉投資泰國DURA FASTENERS CO.,LTD及PT.SHYE CHANG BATAM INDONESIA 投資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98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各項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98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本公司盈餘分配案,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如下: 擬分派現金股利每股分派新台幣1元(發放至元止),其配發不足壹元之畸零款 項金額,轉列公司其他收入處理。俟本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 訂配息基準日及發放日。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3/29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5/27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99年3月29日起至99年5月27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 有本公司股票而未過戶者,因最後過戶日99年3月28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 提前於99年3月26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以前駕臨台北市博愛路35號4樓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郵寄者以99年3月28日郵 戳為憑〉。 (二)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臺灣集中 保管結算所(股)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 (三)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分別寄送各股東,屆時如尚未 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 :(02)23610262。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條規定,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之股 東,將以公告方式為之(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se.com.tw),不另行寄發開 會通知書及委託書。 (四)依公司法第172條之一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 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本次99年股東常會之議案,惟以一議案為限,且 提案內容不得超過三百字(含標點符號),否則該提案不予列入。凡欲辦理提案 之股東,請於受理期間99年3月23日起至99年4月1日止於書面提案上註明股東戶號 、戶名及聯絡方式,並加蓋股東印鑑或簽名後(如為郵寄者其郵件送達日必須在受 理提案截止日當日(99/4/1)前)送達本公司(地址:桃園縣中壢市松江北路29號)。 本公司將彙總所有提案並審核股東相關提案資格無誤後,送交本公司董事會審核 辦理並於法定期限內函覆。 (五)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三十八日前, 檢附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桃園縣中壢市松江北路29號)。 (六)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