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15
2.增資資金來源:民國99年度盈餘分配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0,459,500股
4.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臺幣104,595,00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0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每仟股約無償配發12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股東之股票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得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合併湊成壹股之登記,其併湊不足
部份,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其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董事會授權董事
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配合營業需要購置土地廠房設備及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以上俟股東會同意,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行
訂定配股基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