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4/03/08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盈餘轉增資每股配發股票股利0.4元,發現金股利每股2.0元;
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並申報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訂除息除權基準日,屆時另行公告。
3.其他應敘明事項:93年度稅後淨利為604,657,261元,除提列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
積60,465,726元及提列股東權益減項特別盈餘公積17,861,868元外,發放股東股利
488,069,958元,其中發股票股利81,345,000元及發現金股利406,724,958元,另員
工紅利發現金28,000,000及董監事酬勞10,000,000元。
上項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後,設算每股盈餘為3.1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