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99/12/2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泓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戴奉義 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公司之
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本公司99年第一次股東臨會全體
出席股東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泓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戴奉義 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上海科誠電子技術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市江場一路68號5樓。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條型碼打印機及其相關零配件的批發及進出口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係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百分之百持有之被投資公司
,其他則無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