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9/08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康而富控股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集團關係企業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124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在新台幣2000萬元內得分次撥貸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0
5.計息方式:
無
6.還款之:
(1)條件:
一年內還款
(2)日期:
不適用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0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5.61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其他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在新台幣2000萬元內,康而富精密工業得分次撥貸予康而富控股公司
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