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7/13
2.發生緣由:
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5,35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下同)10元,總額153,500,000元,
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6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0017號函
申報生效在案。另,本公司協調本公司股東提供已發行
之普通股2,072,000股(約占本次辦理公開承銷股數之百分之十五),
供主辦證券承銷商辦理過額配售。本公司預計本次現金增資發
行新股每股之承銷價格與辦理過額配售之每股
價格之可能範圍為48元至52元,惟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每股之
最終預計承銷價格與辦理過額配售之每股價格之可能範圍應以
詢價公告所載內容為準,實際過額配售數量亦
應以過額配售公告內容為準。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