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100/08/1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陳彥君 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新鉅貿易有限公司董事長
柏騰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燦坤實業(股)公司董事
冠騰國際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冠力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大力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Sino Express Global Limited董事
富勝國際有限公司董事
龍盈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英昇發展有限公司董事
Sino Global Development Limited董事
System Hawk Limited 董事
福馳發展有限公司董事
優柏工業有限公司董事
僑民投資有限公司董事
香港欣榮國際商貿有限公司董事
香港燦星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經理人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除陳彥君董事依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第10條予以利益迴避,其餘出席董事同意
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解除上列經理人擔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職
務競業禁止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