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0/04/2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簡德榮董事長
陳彥君董事
涂三遷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與本公司經營性質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
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簡德榮董事長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一、上海超鷹商貿有限公司:簡德榮董事長
二、廈門燦星網通商貿有限公司:簡德榮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一、上海超鷹商貿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區曹安路4408號3幢106室
二、廈門燦星網通商貿有限公司:廈門市湖理區興隆路88號3樓303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一、上海超鷹商貿有限公司:銷售家電用品
二、廈門燦星網通商貿有限公司:銷售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