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3/30
2.發生緣由:本公司代子公司香港僑民投資有限公司公告處分有價證券事宜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證券名稱:
廈門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2)交易日期:98/11/11~99/3/30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57,449,635股;每單位價格:港幣1.675元~2.108元;
交易總金額:港幣112,893,215元
(4)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
港幣89,350,142元
(5)與交易標的公司之關係:
廈門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公司
(6)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數量:51,094,002股;金額:港幣20,616,430元;持股比率:4.59%;
權利受限情形:無
(7)迄目前為止,依本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
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一):
佔總資產比例:7.24%;佔股東權益比例:8.67%;營運資金:港幣111,635,602元
(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適時回收低成本長期投資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
(1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10)其他敘明事項:
目前燦星網通仍持有高比率的廈門燦坤股份,本公司在不改變持有多數
股權的前提下實行持股調整計畫,以活化長期投資,投入家電創新、旅
遊服務及品牌代理通路等三大事業佈局,並持續以工業設計的一貫熱誠
,進行產品的創新經營與智慧綠色小家電的世界工廠播種,優化公司的
財務結構、獲利能力與國際競爭力。
註一:取得有價證券且營運資金為負數者,尚應公告取得該有價證券之
資金來源及在資金不足情形下,仍取得有價證券之具體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