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生變動日期:100/04/29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華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于鴻祺)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
5.異動原因:
一、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99年9月1日臺證上字第0990025931號函辦理。
二、本公司初次上市時,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之要求,本公司出具承諾
監察人華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最近一次股東會前辭任。
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9/04/23~102/04/22
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1/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於100年4月29日接獲監察人華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于鴻祺)
之辭任書,辭任書之生效日為100年5月1日。
二、本公司將於100年6月10日股東常會補選一席監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