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4/12
2.公司名稱:新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99年9月1日臺證上字第0990025931號函辦理。
二、本公司初次上市時,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之要求,出具承諾事項如后:
為強化公司治理職能,監察人華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最近一次股東會前辭任,
並改選為非華新集團者出任,或改設置審計委員會。
6.因應措施:
本公司截至一OO年第一季為止,承諾事項說明如后:
本公司監察人華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將於本公司最近一次股東會(100/6/10)前辭任,
並補選為非華新集團者出任。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