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99/06/1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徐啟峰,董事長
李偉民,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徐啟峰:擔任本公司設立之子公司龍大昌精密工業有限公司之負責人
李偉民,擔任西勝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顧問
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前提下,解除以上兩位董事競業禁止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於本公司任職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
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