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93/05/28
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東股票股利65,250,000元,每仟股配發169股,
股東現金股利65,250,000元,每股配發1.69元
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東股票股利65,250,000元,每仟股配發164.211股,
股東現金股利65,250,000元,每股配發1.64211元
4.變更原因:因本公司發行復興一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自九十三年五月一日起至
九十三年五月二十六日最後轉換日止,經債權人提出申請轉換共計482張公司債,
計轉換成1,220,248股,致使流通在外股數增加為39,735,418股,故按實際流通在外
股數重新計算調整配股率.
5.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擬訂93年6月22日為除權除息(增資基準日)基準日.
二.依法自93年6月18日至93年6月22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日.
三.依復興一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一條規定:遇有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增加時
,本公司應依下列公式計算其調整後轉換價格 (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角以下四捨
五入),自無償配股(息)基準日即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二日起轉換價格由新台幣39.5
元調整為新台幣33.5元。
調整後轉換價格=調整前轉換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新股發行股數)
/調整前轉換價格)】/(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39.5×【39,735,418+((0×7,105,000)/39.5)】/(39,735,418+7,105,000)
=39.5×(39,735,418/46,840,418)
=33.5
四.如有未盡事宜者授權董事長處理之.